关于做好新学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0-10-08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建档立卡相关文件要求,学校负责做好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工作。现将新学期建档立卡工作安排如下:


1.全面清查:各系各班辅导员登录“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http://210.76.68.130:808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全面认真排查班级建档立卡学生信息。


户籍为广东省以下地市的学生:湛江市、韶关市、梅州市、河源市、云浮市、清远市、肇庆市、揭阳市、汕头市、汕尾市、茂名市、阳江市、惠州市及潮州市等14个城市为重点清查对象;


户籍为广东省以下地市的学生: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中山、江门等7个城市均不属于清查对象(珠三角七市无建档立卡学生)。


外省建档立卡学生需上交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各系于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安排,并将建档立卡学生相关信息汇总资料整理好后统一交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