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教助函[201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各班公开选举、系部评审推荐、学校审核,评选出郭倍涵、刘日坚、赖月婷等7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张燕娟、陈玲、李婷等232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郑玉莹、程小娟等900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公示分总校、鼎湖校区两个区域,如对附表中的同学有异议,请与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反映。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7天(2013年10月18日-2011年10月24日)
受理部门:学生处
受理办公电话:285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