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体温测量勤工助学岗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1-12-2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确保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发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体温测量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如下:

1.聘用人员:参加测温勤工助学人员需为我校在全国资助系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名单见《20211228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

2.岗位设置:按照1个班设立1个体温测量勤工助学岗的原则设定,男女岗位可分开设岗。

3.工作量报送要求:勤工助学岗按照专科和中专分类报送,具体报送通知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