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的通知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21-10-0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科[2019]1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评审工作做细做实。经学生自主自愿申请、各院系民主评议、公示,学校评审,现对我校获得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20211092021年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二、评审条件

依据《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三、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书面意见可直接报给学生工作处。口头意见可直接找领导反映或向学生工作处电话反映。    

学生工作处地址:端州校区综合楼二楼

邮箱:xsc2020@qq.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58-285035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反映情况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书面反映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

(二)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公示期间反映出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学生工作处将认真调查核实,视情况进行研究处理。

附件:1.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

     2.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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