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档立卡精准资助专项资助宣传方案

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19-03-01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及广东省教育厅配套实施方案(粤扶组〔2016〕18号),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扶贫办、残联《关于做好我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2016〕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审计发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领取生活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教审函〔2018〕84号),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方式转换等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6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资助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各时段具体资助对象根据上级政策确定。

三、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认定工作宣传

(一)建档立卡学生需在每年9月份向所在系提供盖有镇级以上部门公章的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或建档立卡扶贫信息表,扶贫手册或信息表上需有学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和明确的帮扶期间。在帮扶期限内的手册或信息表在校期间只需提交1次。

(二)建档立卡学生每学年需填写《广东省家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并学校资助中心将申请信息准确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广东省子系统进行认定。建档立卡学生一般会被认定特殊困难等级。

(三)未在资助系统开放期限内提交扶贫手册或信息表及《广东省家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可录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按政策给予资助,并适时补录全省资助系统。

四、 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

(一)对广东省精准扶贫地级市户籍的省级建档立卡学生,按广东省资助政策纳入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范围,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因获得其他资助等原因,学生自愿书面放弃的除外)。

(二)对广东省非省级精准扶贫地级市设立的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根据全省资助系统或学校认定的困难等级,在上级指标范围内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因获得其他资助等原因,学生自愿书面放弃的除外)。

(三)上级财政下达的建档立卡学生5000元/人的免学费补助,按照政策补助到校(或独立核算二级学院),7000元/人的生活补助发放到学生本人帐号。由学校根据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在学校办理或协助学生回户籍地办理。具体资助标准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学校按“收多少,退(免)多少”和“核实一个发放一个”原则,为广东省精准扶贫地级市户籍的省级建档立卡学生免除学费,已收取学费的足额退还。退还经费可在上级财政下达免学费补助经费中支出,不足已交学费金额的应退足已交金额。当上级财政补助资助金未下达时,学校应根据政策要求先行免除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并及时向上级申报资助资金。

(五)根据广东省有关政策,同时符合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助残工程、新生助学金、定向免费培养等省级财政资助条件的学生,同一学年内根据学生自愿或“就高”原则只给予其中一项资助。

(六)学校定期在校内公告栏公布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补助情况。学校实际支出的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金额纳入资助经费统计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全面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统计工作

各系要按照此前已有通知,全面统计每一个班级的建档立卡学生情况(包括2019年新生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人,各系可通过广东扶贫开发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仅能查询广东省精准扶贫地级市户籍的省级建档立卡学生,不含广东省非省级精准扶贫地级市设立的建档立卡学生和非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http://210.76.68.130/fpy/antiPoverty/userInfo/authentication.do)确定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并填写《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档立卡学生一览表》(附件1)。老生材料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送。2019级新生及漏报数据于2019年9月25日前报送。电子版发至252759368@qq.com。

七、做好建档立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

根据广东省政策,凡是建档立卡学生(包括新生)自主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都应给予,各系要通知到每一名建档立卡学生及时申请入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

八、做好建档立卡学生2019年免学费补助申请工作

根据广东省政策,建档立卡专科学生享有免学费和每年补助7000元生活费的政策。广东省非省级精准扶贫地级市设立的建档立卡2019年在校学生非广东省户籍的建档立卡2019年在校学生有关系要填写《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档立卡学生一览》(附件1),2018-2019学年汇总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2019级新生及漏报数据于2019年9月25,发送附件1电子稿到252759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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