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助学中心 时间:2016-03-05 点击数:

肇医专[2016]10号




关于成立学生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奖、助、贷的组织管理制度化、专业化、系统有效化管理的要求,我校制定奖助贷组织管理中各工作小组的职能,明确各个奖助贷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

“奖”是指国家鼓励奖励优秀学生设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高校设定的各项奖学金、各类鼓励性评优的奖励;“助”是指各类助学资助政策项目包括国家助学金、高校设定的资助金、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贷”是指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而通过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入学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勤”是指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学校奖助贷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 彤        副组长:李小兰

成员:潘伟华  邢子伟  梁丽珍  廖明生

学生代表:钟沁伶(15临床16班)  唐颖(15药学4班)        黄琳彬(15卫生财会班)

学校奖助贷勤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奖、助、贷、勤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我校国家三金评审、学校奖学金评定、勤工助学等各项校内资助审定、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发放等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推动,具体职责包括:

1、统一领导全校的奖、助、贷的工作;

2、制定学校开展奖、助、贷工作的实施办法及奖惩措施;

3、明确相关各职能部门的分工;

4、组织召开有关会议;

5、确定我校奖、助、贷年度计划;

6、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国家三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的关系;

7、并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监督、检查国家奖、助、贷、勤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9、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奖、助、贷、勤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及时研究和解决国家三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二、学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又称:资助中心 )

主任:李小兰        副主任:梁丽珍

成员:刘炜新  郑忠培

学生代表:钟沁伶(15临床16班)  唐颖(15药学4班)        黄琳彬(15卫生财会班)

学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下简称“助学中心”)作为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学校奖、助、贷、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国家三金评定、各类校级以上的奖学金评定和各项评优工作等,主要职责包括:
1、具体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开展奖、助、贷、勤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学校奖、助、贷、勤工作工作实施办法;
2、监督、指导各系部奖、助、贷、勤工作小组按要求开展系部的各项工作,审核检查系部上报的学生申请办理奖、助、贷、勤的材料;

3、负责与省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和贷款银行、代理银行的日常业务联系;在贷款银行和省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系部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的校内审批、贷款合同签订、贷前、贷后的组织管理、毕业前办理还款手续的确认、毕业后对学生还本付息情况进行适时监空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提示学生按期还款等工作;

4、负责国家三金、校奖学金、各类评优等工作的宏观整合,资料审核以及审定后资料上报省助学管理工作中心;

5、负责每学年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划拨和返还金、奖补资金使用工作。

6、配合财务处一起负责跟踪核对在途资金情况等等。

三、各系奖助贷勤工作小组

(一)临床医学系

组长:汤之明             副组长:颜仕尧

成员:梁力   马扬升

学生代表:钟沁伶(15临床16班) 陈仁川(15临床13班)

(二)护理系

组长:陈晓霞             副组长:黄文专

成员:周光发  吴颖敏

学生代表:张瑞婷(15护理11班)  李欣萍(15助产3班)

(三)医学技术系

组长:何彩云             副组长:郑忠培

成员:周凯燕   罗伟宏

学生代表:彭静然(15影技1班)  王婷(15医学检验2班)

(四)药学系

组长:刘燕               副组长:谭雄斯

成员:邓惠良   韩逸轩

学生代表:唐颖(15药学4班)  黄琳彬(15卫生财会班)

(五)中医系

组长:                   副组长:庄百鹏

成员:谈伙荣   黄卉   张文馨

学生代表:许文娟(15中医3班)  陈诗婷(15针推1班)

(六)口腔系

组长:                  副组长:何志超

成员:钟思   梁洁   钱小芳

学生代表:赖妍蕙(15口腔2班)   赖文英(15口腔3班)

各系奖助学贷勤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奖、助、贷、勤工作的日常事务,协助学校助学中心奖、助、贷工作任务的组织与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审核评定以及学生困难档案的建立;

2、负责受理本系学生的贷款申请,组织填写和收集有关贷款需要的各种表格和资料,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汇总后,报送学校助学中心审批备案;

3、负责对学生还本付息情况进行适时监控、采取有效方法提示学生按期还款,统计、跟进、更新毕业生毕业后的固定联系人、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4、负责国家三金的申请受理、资料填报、审核、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学校奖学金、评优的受理、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5、严格落实学校助学中心关于奖、助、贷、勤等相关各项工作任务。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