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学生工作处职责

一、负责制订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导、检查、督促各系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二、负责抓好学校学风建设,组织、指导和督促各系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各类优秀评选和表彰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调研和心理咨询活动。
四、负责学生的表彰奖励和违纪处理工作,并督促各系落实有关决定的送达事宜。
五、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加强对学生工作中问题的调研,积极组织参与校内外相关专题的研讨、交流和协作活动。
六、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七、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八、负责辅导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学生经费和国家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查、发放及贷后管理工作。
十、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和迎新生工作,会同武装部组织开展新生军训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制定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二、负责收集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学生建立优良的班风学风。
三、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指导学生搞好内务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组织开展班级、宿舍争先创优活动。
四、负责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违纪学生申诉的调查取证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
七、负责辅导员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生的休学、退学、请假、注册及新生入学、军训、毕业生离校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接待学生或家长的来信、来访,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十、负责建立健全政治辅导员工作档案,配合做好政治辅导员考核工作。
十一、指导和组织政治辅导员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管理和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