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7】8号)文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17-09-20 点击数:
学工[2017]8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达的《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8号),请各系务必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做好今年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评定:9月20日至10月15日。
1、9月30日前,各系二、三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申请、系内审核、系内公示评选结果。
2、10月10日前,系经办人负责把系里评选的结果和材料,报送学校助学管理中心,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后,10月15日前,学校向省厅助学管理中心报送结果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9月20日至10月20日。
1、10月15日前,各系一、二、三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申请、系内审核、系内公示评选结果。
2、10月20日前,系经办人负责把系里评选国家励志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结果和材料,报送学校助学管理中心,由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后,再把结果材料上报省助学管理中心。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一式1份)
1、《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
2、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
3、获奖学生用word文档写一段100字的获奖寄语,并附上本人的电子生活照1、2张。(word电子版)
4、导入广东省资助系统所用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7)(excel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一式1份)
1、《2016-2017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excel电子版)
2、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6-2017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3、导入广东省资助系统所用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8)(excel电子版)
(三)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一式1份)
1、《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附件5)(excel电子版)
2、《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6)(excel电子版)
3、导入广东省资助系统所用的《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附件9)(excel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请各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评审程序,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学习成绩排名不能低于前50%,其他事项按照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二)材料填写与报送。请每一位辅导员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经申请审批表,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系经办人需要做好上报前的汇总、排版、复核等工作。
四、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
2017 年国家奖助学金的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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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助学金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
国家奖学金名额
|
临床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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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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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
|
449
|
9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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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
|
177
|
36
|
1
|
口腔系
|
178
|
36
|
1
|
中医系
|
190
|
3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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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技系
|
123
|
2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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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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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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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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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系依据名额分配情况,结合系各专业班级实际情况把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至各班级。联系人:刘炜新,电话:0758-2857067,助学中心邮箱:195769145@qq.com
附件1、3、5: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2016-2017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
附件6:《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7:《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系统)》
附件8:《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系统)》
附件9:《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系统)》
学生工作处
助学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