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学生工作处 时间:2019-12-10 点击数:
处室、系部、鼎湖校区综合办: 根据根据 《关于印发<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财教〔2014〕97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执行。
附加: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